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我校同北大、清华等高等院校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此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是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申报2012年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通知》精神,经中央部委属高校直接申报,教育部高教司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差额投票产生的。
同时,上海市教委发布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我校成功入选“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建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进一步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旨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为方向,培养“人格健全、基础扎实、能力突出、素质全面”的卓越法律人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此次我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申报的成功,使我校的法律人才培养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为我校法学学科在新时期发展的良好契机,标志着我校的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走到了全国的前列。